李偲嫣涉選舉舞弊押後再訊 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0/1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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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嫣(前左)涉選舉舞弊准保釋候訊,丈夫謝鋮浚(後中)亦到庭旁聽。(陳靜儀攝)

前「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前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期間,涉從不知名人士收取共22,530元的捐款後,沒有確保該等捐贈不會用作其為候選人的選舉開支,及將該等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組織。李偲嫣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訊,等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報稱住葵涌安蔭邨、現時無業的被告李偲嫣(54歲)今日身穿一身粉紅外套及長裙,丈夫謝鋮浚亦有到庭旁聽。李偲嫣今日由私人律師代表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等候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李偲嫣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再提堂。

控罪指,李偲嫣涉於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沒有遵從《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9(2)條,即身為該選舉的候選人,在收取她不知道姓名/或地址的損贈者給予9項每項介乎1,000至3,000元、合共22,530元的選舉捐贈後,沒有確保該等捐贈不會用於償付或分擔償付她作為候選人的選舉開支;及將該等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涉捐款者名稱分別為冼澤正、Frankie、Flora、Victor、子龍、鄧sir、拔哥及芬姐。